关于开展2017年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阅读量:
关于开展2017年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及《西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大设[2017]1号)有关规定,经3月2日学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现就有关盘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二、盘点范围:由于我校2016年按上级部门要求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进行了清查,本次盘点仅限于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新增各类资产。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的盘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此次盘点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自查盘点。
(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归口管理资产进行盘点核查。
1、财务处负责货币资金、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盘点工作;
2、后勤集团负责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各种设施、家具等资产的盘点工作;
3、资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类资产的盘点工作;
4、图书馆负责全校图书、期刊、文献、音像资产以及电子资料等资产的盘点工作;
5、博物馆负责全校文物、陈列品、标本等各类馆藏品资产的盘点工作;
6、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学校独资企业和学校投资到社会企业股权的盘点工作;
7、校长办公室负责校名、校誉以及相关标识的盘点工作;
8、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科研成果、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类资产的盘点工作;
9、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的盘点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盘点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并将发现问题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四、具体程序
1、资产使用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5.18.14:9797/zcgl),对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新增各类资产进行盘点自查;对盘点出的各类资产盘盈、盘亏等,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和意见,形成盘点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1)。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相关资产归口管理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后勤集团(家具类资产) 联系人:罗静 电话:88303182
设备处(仪器设备类资产) 联系人:高言 电话:88308312
博物馆(文物、陈列品类资产) 联系人:张越 电话:88302156
图书馆(图书类资产) 联系人:吴旻 电话:88308703
2、使用单位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盘点单及盘点自查工作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在使用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核查,并形成归口管理资产盘点结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1、此次资产盘点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伪造有关数据和瞒报、漏报存在的问题。
2、提交材料
各资产使用单位需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资产盘点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资产盘点自查工作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需向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材料:资产盘点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归口管理资产盘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需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
3、提交时间
使用单位于2018年3月9日完成盘点工作并报送归口部门;
归口部门于2018年3月13日之前完成核查并报送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薛利娟
电话:88303856
附件1:2017年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版.doc
附件2:转发财政厅编报资产报表通知.pdf
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