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阅读量:
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学实验室建设是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内容。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应紧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进行。本“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以改善教学实验条件、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提升实验教学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以突出我校实验教学特色、充分发挥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辐射作用为重点,通过持续投入,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力争通过本计划,建成一批重实效、上水平、有特色、出亮点的教学实验室,到“十三五”末,使学校教学实验室整体层次得到明显提升。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量力而行
各院系应在充分分析现有教学实验室状况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相近学科专业实验室平台的融合;统筹考虑已有教学实验室和新建教学实验室的有机衔接;统筹考虑不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与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需要;统筹考虑实验用房、建设经费的条件许可,充分考虑学院(系)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好建设需求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挖掘内部潜力,科学规划教学实验室体系,既要考虑前瞻性、又要兼顾可操作性。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各院系要根据教学任务的实际需要,有重点地规划建设方案,分步实施。规划项目必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期规划建设项目。
(三)资源共享、突出特色。
建设方案要紧密围绕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进行。注重发挥整体效益,避免资源闲置或贪大求全而造成浪费。要注重共享、开放,特别要注意实验教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三、建设内容
本计划以立项方式进行申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学实验室提升项目
该项目主要解决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如资源整合不够、创新性实验不足,特色不明显等,应该是在对现有实验教学培养模式进行新的审视和凝练基础上,充分论证后形成的新建教学实验室方案。
此类项目应该达到:
1.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
2.先进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
3.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
4.先进的实验教学管理模式
5.教学内容与前沿接轨
6.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辐射作用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延伸,是教育部倡导的示范中心发展新趋势。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三)教学实验室更新补充项目
指学院(系)教学实验室现有设备的正常更新、补充,以满足正常教学需要。此类项目应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开课计划进行。主要解决现有教学实验室仪器年久损坏、台套数不足等问题。
四、项目申报和遴选
项目的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进行。
首先,在项目申报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对照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所拥有的学科专业和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确定申报类型。然后,学院(系)应针对规划建设的各个实验室,指派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建设内容,积极开展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初步形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最后,学院(系)应召开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各申报项目,再汇总、上报。
对于新建实验室项目,没有落实实验场地、开课人员等配套要求的慎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在申报时应具备一定的虚拟仿真基础,基础条件不具备的慎报;教学实验室更新补充项目,开课计划中没有的实验不予考虑;新增仪器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场地、人员等,条件不具备的慎报。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参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指标体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我校实验教学实际需求,对各学院(系)上报的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最终建设项目。
五、规划撰写要求
各单位撰写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参见附表):
(一)现状分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四)组织实施及进度安排;
(五)预期效益分析。
六、日程安排及上报时间
2015年5月15日—2015年6月15日,各单位组织调研、论证,形成本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建设整体规划框架,汇总、整理出规划方案初稿。
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30日,各单位召开规划论证会议,修正、完善规划方案,填写附表。
2015年7月5日前,将建设规划方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尤其应做好前期调研与顶层设计,确保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科学合理。
西北大学资产设备管理处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表一:《西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表二:《西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项目申请书》
附表三:《西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表四:《西北大学教学实验室更新、补充项目申请书》
(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