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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搬迁单位有关仪器设备处置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阅读量:

关于搬迁单位有关仪器设备处置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搬迁单位有关仪器设备处置事项通知如下:



1.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需淘汰报废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人提出申请,本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并联系资产设备处进行现场核实,上交仪器设备资产残值,进行集中回收,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



2.对虽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然可以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对空调等由于搬迁变更使用人的设备,由设备调出、调入单位共同填写《西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表》,报资产设备处进行账务调整,做好资产移交相关手续,变更使用人,确保各单位资产账实相符。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言  电话:88308312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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