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环保部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阅读量:
关于做好迎接环保部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放射源使用单位:
环保部5月中旬,将对我省“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西安市是此次检查的重点;碑林区涉及到5家单位,我校为检查重点。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此次迎检工作布置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做好迎检工作
此次检查验收“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工作”,规格高、标准高、要求严,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检查督查。是对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检查和考核。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落实专人,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本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重点做好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和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资料准备工作
一是各放射源使用单位要按照市环办发〔2016〕133号的文件要求,逐一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做到问题有整改,措施有记录、有落实。
二是按照市环办发〔2016〕110号的文件要求,做好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有关资料准备工作。要做到单位有自查,存在问题有整改、有落实。
三是各单位要注重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台帐记录、辐射标准化建设及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同时,原已办理许可证的单位,要做好历年来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记录、许可证现场核查记录等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集中精力做好迎检工作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加强对本单位的检查。落实使用单位辐射安全的主体责任。对在此次检查中,疏于辐射安全管理、责任标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停止使用放射源并进行限期整改。
联系人:党丹珩
联系电话:88302263
辐射安全与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1:迎检资料清单及顺序
1、大检查及标准化自查报告
2、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3、放射源管理台账
4、辐射安全许可证资料(已有许可证单位)
5、标准化建设项目表及对应的证明材料
按照基本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顺序
6、辖区环保部门标准化建设考核、检查资料
7、许可证核发有关现场检查资料(已有许可证单位)
8、环保部门历次检查资料
附件4. 市环办发〔2016〕133号 .doc(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