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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0〕26号)精神,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加快采购执行进度,现就我校2023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范围

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涉密项目除外)。

二、采购意向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交货期/服务期/工期)、质保期等要求。

三、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四、采购意向工作要求及安排

1、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学校采购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及时报送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以免因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影响采购进度,积极稳妥推进意向公开工作。

2、意向公开申请请登录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官网,点击进入“政府采购意公开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西北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表》,此项工作于33日17:00前结束。

3根据省级财政要求,采购意向公开后,政府采购计划必须于6月底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请各单位6月25前登录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拟采购项目的校内立项审批手续。已申报过2023年采购预算的项目,逾期未完成立项审批的,其采购预算额度将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再预留。

4、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薛老师 8302974(物资类)

张老师 88302565(服务及软件类)

赵老师 88302595(工程类)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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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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