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按照学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公开后的社会重点关注内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紧布置落实预算编制工作,全面、真实地编制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二、编制原则和范围
政府采购实行“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凡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项目在30万元(含)以上的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将无法实施采购。
三、编制要求
1、由于政府采购预算要求严、涉及面广,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政府采购工作,请各单位立足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统筹规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做到不虚报、不漏报,既要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确保计划内项目的实施和执行。
2、凡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省上要求需提交项目评审报告(附件2),评审报告中“专家论证意见”部分要求至少三位本专业副高以上专家签字。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17:00前将《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表》(附件1)、项目评审报告(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3层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zb@nwu.edu.cn。
联系人:薛利娟 联系电话:88302974
附件:1.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表
2.项目评审报告
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
(数据来源:采购与招标办公室)